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信息汇总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品种一览表:
品 种 |
最后 交易日 |
交割 结算价 |
交易单位 |
交割单位 |
交割费用 |
自然人持仓日期 |
备注 | |
上期所 |
铜cu |
交割月的15日(法定假日顺延) |
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
5吨/手 |
25吨 |
2元/吨 |
交割前月月底,铜、铝、铅、锌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黄金3手整数倍,白银2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30手整数倍。 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天持仓调整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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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al |
5吨/手 |
25吨 |
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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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zn |
5吨/手 |
25吨 |
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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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胶ru |
10吨/手 |
每手或其整数倍 |
天胶4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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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ag |
15千克/手 |
30千克 |
1元/千克 |
仓储费0.011元/千克 *天; 进库费0.09元/千克; 出库费0.09元/千克 | ||||
铅Pb |
5吨/手 |
25吨 |
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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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rb |
10吨/手 |
300吨 |
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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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材wr |
10吨/手 |
300吨 |
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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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卷板hc |
10吨/手 |
300吨 |
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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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沥青Bu |
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
10吨/手 |
10吨 |
1元/吨 |
入库申报并交纳30元/吨的申报押金 | |||
燃料油fu |
交割月前1月最后1个交易日 |
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
50吨/手 |
50吨 |
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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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au |
交割月的15日(法定假日顺延) |
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
1000克/手 |
3000克 |
0.06元/克 |
入库费 2元/千克 出库费 2元/千克 入库调运费 0.04元/克 出库调运费 0.07元/克 仓储费 1.8元/千克•天 交割时统一开普通发票。 |
交割定义: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注: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交割期: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交割程序: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客户在最后交易日应填写交割意向申报表,由期货公司代为申报交割意向。
2、卖方交标准仓单(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还允许提交厂库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厂库标准仓单的有关规定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